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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症结!莫让盲道成“盲点” 衢州盲道整治需对症下药

时间: 2024-07-11 13:50:28 |   作者: BOB半岛入口

  中国网衢州4月12日讯 (文/王小俊 兰琦)“家中有一位盲人,城区的许多盲道被小汽车、电动车、自行车‘占领’了,盲人出行线日,衢州市区松园兴华苑的市民周先生致电反映盲人出行难问题,中国网、浙江在线、衢州晚报等主流媒体经实地调查后发表《盲道很“忙”,盲人出行步步惊心》一文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持续关注,并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报道发表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采取行动,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主要是针对市区人行道隔离措施是否合理到位、现有硬件设施是否合理到位、盲道设置是否合理到位等基础信息开展前期排查。

  4月10日,时隔报道发表月余,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也接近尾声,衢州市区盲道的摸排和整治情况做的如何?

  4月10日,作者在县西街附近的人行道上看到部分机动车占用了盲道。据了解,从前段时间开始,交警部门开展“史上最严”整治查处行动,该路段对乱停车进行了严管,但部分车主为图方便,将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上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在南街、新桥街等路段,作者同样发现便道上乱停车的情况,部分盲道被机动车占用,特别是餐厅或银行门口等人流相对较多的路段。“现在还好,晚上用餐的时候车辆就更多了,可以停的地方都停满了,盲道就自然顾不上了。”在新桥街某餐厅工作的李女士告诉作者。

  衢州市综合执法局柯城分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的违停整治工作,在本次整治期间,该局共出动人员840人次,劝导机动车违停和非机动车乱停放2851人次,机动车违停贴单933辆。针对东武街、新华小学附近部分难点路段,该局还主动联系交警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形成合力,使辖区人行道违停、特别是占用盲道的情况获得了较大改善。下一步,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部门将根据摸排情况,研究长效举措管理盲道,以保障视障群体的正常出行。

  相对于“手段强硬”的机动车违停处罚所取得显著成果,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对于非机动车违停所能采取的解决方法,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有些非机动车车主不了解什么是盲道,还有些认为反正没看见盲人走,临时占用一下也无关紧要。遇到这一种情况,只能进行劝解,车主不在现场的,我们就两三个队员一起将电动车从盲道挪开。”高丰是市综合执法局柯城分局府山大队的一名执法队员,上周末两天加班加点,带领执法队员们对中队网格(约0.65平方公里)内的路面进行步巡,查盲道、劝停车、管市容、找问题、想方法。

  “只能劝,不能罚”所造成的执行力疲软现象,在今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衢州市市区电瓶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有了法律依据,《规定》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二条,停放电瓶车不得占用盲道和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不得占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电瓶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电瓶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二十元罚款。

  作者在实地走访中发现,除车辆违停等人为因素造成盲道被占外,衢州市区盲道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部分盲道的规划建设存在缺陷,大多数表现在过于靠近道路内侧、穿越绿化带、建在台阶上。以小西门为例,盲道设置在路面最内侧,靠近房屋,商户向外正常开门就压住了盲道,走到小西门北侧,这里的盲道也“导向”童家巷停车场的树桩。而在童家巷芳锦苑的通道上,人车分流尚不具备,部分路段设置了彩砖台阶,仅0.6米宽,铺设的盲道被多个路灯切断,设置盲道成了“盲从”,无障碍通道作用无从发挥,类似情况还有馒头巷等。

  其次,盲道规划前瞻性不足,部分设计标准相对滞后,电瓶车按规定停放依然压着盲道。以南街、五圣街为例,衢州老城区普遍是参照自行车车身长度离路沿1.67至1.7米空间划设盲道,包括去年新建成的国金中心所在的南街北侧人行道,盲道离路沿也仅1.7米。但跟着社会的发展,电瓶车作为非机动车逐渐取代了自行车,成为多数人便捷的交通工具之一,电瓶车车身约需1.8-2米长的空间,如果依然遵循旧标准划设盲道,就会产生“合法违停”的尴尬局面。

  再次,城市的公共设施设置与盲道有冲突,大多数表现在窨井盖、电线杆、配电箱、公交站牌、公共自行车,环卫设施设置在现有盲道上。4月9日,作者在景文百货、大南门、安居小区等多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看到盲道被公共自行车或停放桩占用的,现场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几个地点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的需求量比较大,高峰时段临时调度又来不及,为了方便市民的使用,只能将这些备用自行车停在盲道上。”

  除此之外,美俗坊公交站台的设施设置在盲道上,劳动路、南湖西路南侧电线杆设置在盲道上,南湖西路靠近鹿鸣小学南门位置的路牌也设置在盲道上。“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初衷也还是为了方便市民朋友,却因为设置前与其他部门沟通不足,设置后反而给盲人群体的出行带来了不便。”市综合执法局柯城分局副局长彭露剑说。

  从1991年北京建成国内首条盲道至今,中国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都设置了盲道,但盲道的建管涉及住建、交警、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部分盲道冲突路段还涉及电力,公交公司、环卫等,谁规划设计,谁负责日常管理、公共设置占用后改道找谁,谁有权处罚,各项权责难以落实,有时就成为城市管理的“盲点”。

  盲道问题不是咱衢州一个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北京、杭州、南京、福州各大城市都存在,目前衢州全市共有视力残疾人8926人,其中一、二级(统称为盲人)3858人,主城区和南区盲道共81公里,如此庞大的视障群体,修成了这么长的盲道,如何合理规划利用起来为视障群体谋得最基本的“独立出行权”,值得探究。

  找准“盲道症结”,方能对症下药。本网认为,盲道问题最重要的包含市民人为造成的违停违建现象,以及盲道本身存在规划设计、部门协调等缺陷,还包括公共停车泊位资源的日益稀缺,各项症结有必要进行权责划分,分而解决。

  “人”的问题,对于占用盲道、人行道的行为,仅靠综合执法一个部门来管理和处罚远远不足,各职能部门也需要共同参与盲道整治。在处罚的同时,治堵办、交警、残联等部门也要以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为载体,下大力气推行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充分的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公众舆论平台,加强宣传引导,放大盲道是视障人群的“诗和远方”正面声音,凝聚关爱残障特殊人群的主流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对侵占助残设施行为说“不”的氛围,只有宣传和处罚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停车占用盲道行为的发生。

  “路”的问题,需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统一协调住建、交警、综合执法,甚至电力,公交公司、环卫等多个部门,对于摸底调查发现的盲道规划及公共设施冲突等方面的问题,在城市规划建设环节上迅速进行专项研究,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倒排计划加紧实施,逐步调整设置不科学、可能侵占盲道的人行道公共停车设施,逐步改造侵占盲道的灯杆立柱、公交车站、配电箱体、管线口盖等,实现现有城市人行道和盲道设施的综合提升,充分的发挥其应有的公共服务效益。截至目前,市住建部门已完成浮石路不连续盲道完善、蝴蝶路高压电杆拉线侵占人行道的整改,以及部分公共自行车棚亭占用盲道的督促整改工作。对于尚在规划阶段的道路,规划部门应协同残联部门制定好盲道的规划设计工作,比如盲道铺设的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力残疾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盲道铺设应连续,避开树木、电线杆、窨井盖等障碍物。城建部门应严格要求实施工程单位按标准施工,规范铺设。施工完成后,规划及城建部门还应主动邀请市残联参与项目的验收,以确保铺设的盲道符合标准要求,保障盲人安心、安全上路。

  除此之外,不得已提的还有“资源”问题。近三年来,衢州市区汽车保有量呈现出“井喷式”增长,2015年日均上牌量已经破百,2017年即将突破两百……面对每年爆炸式增长的上牌量,即便西区停车场新增了469个停车位,但停车位的不足成为衢州城市发展的新难题。如何有效解决市民因停车难问题而占用盲道,能否在现有人行道上划出新的停车位,能否在市中心、南区和北区开设新的停车场,能否引进立体停车库,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盲道不是政绩工程,也不是面子工程,它是我们对关爱的具体表现。一个社会的文明特别大程度体现在对残疾人等的关爱上。目前,衢州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希望能借此机会,呼吁政府各级部门重视和加强全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视残者和其他残疾人一道平等参与社会,共同享受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