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半岛入口
运距在100m以内的土方采用推土机施工,运距在100m以上的采用挖掘机配自卸车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不同工程的施工资料和试验数据分析结果,对机械配置方案和施工参数进行优化,组成机组形成装、运、平、压、检一条龙机械化作业。
根据总体施工部署,本标段安排专业施工班组,负责土方工程、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施工中将根据施工进展情况调整上场人数。本工程土方开挖施工内容包括土开挖及弃土外运,按施工开挖位置包括路基开挖、排水沟开挖等,采用机械开挖时,必须用水平仪控制好标高,实测标高应比设计标高提高5cm,然后人工整平。
土方填筑严格按照设计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实施,具体施工方案如下:
土料铺填:填方地段应先清除表土,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进行翻挖整平压实,其压实度不小于93%.
摊铺:填筑前选取可行地段做50㎡的填料压实试验段,现场技术员记录好填料的松铺厚度、含水量、压路机类型、最佳组织方式、碾实速度、碾压遍数和最终压实度,并依此控制填筑时的松铺厚度。
填方整平:先用推土机大致整平,土质填料每层都需用平地机进行精平,使其获得均匀一致的厚度,表面平整,保证压实均匀。
压实:碾压前及时测定其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时进行碾压。
碾压顺序:填料碾压时先用振动压路机静压一遍,再轻振二遍,使其获得一个均匀初压,然后重振至压实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最后再静压一遍,表面上应没有明显轮迹。
水泥稳定碎石应采用厂拌法集中拌合,机械摊铺。水泥稳定碎石和石灰土应用12T压路机碾压,用18-20T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大于20cm,严禁用薄层贴补法找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上层铺筑前,应在下层顶面撒水泥浆以利于结合,水泥稳定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cm,颗粒组成应在下面级配范围:
机动车道水泥稳定碎石7天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非机动车道水泥稳定碎石7天抗压强度不小3.0mpa.
基层必须保湿养生,一般基层养生期应大于7天,基层未铺封层,严禁一切机动车通行(施工车辆除外)
机动车道绑宽部分为了达到与现状机动车道相近的刚度,沥青砼加铺层底下仍采用水泥砼。
(1)水泥路面施工工序不改变,混凝土采用商品砼,专用运输车运到工地现场。
(2)分隔带、现状非机动车道拆除部分新做的水泥路面切缝须和现状水泥路面的板缝对齐。
(3)由于机动车道两侧拓宽度各为2米,其长宽比较大,为防止其碎裂,本次设计将加宽部分的混凝土内增设经纬距15㎝×15㎝直径Ф8的钢筋网,以增强其抗裂性。
加铺沥青混凝土前应对修补后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加铺沥青混凝土前应对修补后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高压水清洗,自然凉干;拓宽部分新做的水泥砼路面须达到规定的养护期后才能加铺沥青混凝土。
道路沥青采用符合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AH-70),改性沥青采用SBS(1-C)型,基技术指标要求应符合《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和《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36-98)、的有关规定,各项指相当规模的试验应按有关试验规程执行,采用成品改性沥青在使用前必须检验,确认无离析凝聚等现象时,县城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规范规定,方可使用。进口SBS改性沥青指标如下:
沥青混凝土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各种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范围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目标配合比应采用实际使用的材料进行实验,矿料级配范围不应随意变更。石料压碎值不大于30%。
沥青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和矿料级配由马歇尔实验确定,详细要求请参照《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及材料厂家提供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铺筑沥青混凝土前,应检查确认基层的质量。当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洒布透层、铺筑下封层时,不得铺筑沥青面层。沥青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摊铺。在港湾处,扩大交口、雨水口等处可采用人工摊铺。施工气温低于100C,不宜摊铺沥青混凝土。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试验段的长度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宜为100-150m。
沥青混凝土压实度以马歇尔试验密度为标准密度,压实度标准为98%.沥青砼面层混合料级配组成下表:
(3)玻璃格栅在粗粒式沥青砼和粘结层之间设置玻璃格栅,玻璃格栅技术指标如下:
纵向及横向铺设的土工布都应互相搭接,横向搭接宽度一般为8-10cm,并根据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方向,将后一端压在前一端的下面。横向搭接处都应采用固定器固定:纵向搭接宽度一般为本5-8cm,可采用屁龙绳或铅丝绑扎固定,固定间距不应超过1.5m。
铺设土工布时,一般要在铺设前后两次喷洒粘层油,粘层油采用热沥青,0.4-0.6kg/㎡。
土方开挖前,应详细地向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索取本工程区域原始建筑管线布置图纸,就管线保存、加固、移位、拆除等处理方法与建设方和监理方达到共识,形成文字。
土方开挖前,应对地下管线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相关的图纸是否与现场相符。对管线部位进行标识。对于需要移位或改向的管线应先进行铺设,接合。
土方开挖时,对拆除的管线或改向后的管线直接挖除,对于需要加固或保存的管线的周边土方应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开挖。
对需保留的管线,就现场实际情况和管线性质采取的临时加固方法,应提前向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交成熟可行的方案,经其同意后方可实施。
对于穿过道路的管线,尽可能采用移位或改向方法处理;否则应由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加固方案。
土方开挖应由专人负责。严禁盲目开挖土方,对于出现任何与相关文件不符的地下状态,应及时停止开挖,报建设方或监理工程师。
2)施工场地周边及道路一侧设排水沟,排至临时污水沉淀池,沉淀池的污水将排入业主指定管道。
3)施工现场厕所污水处理:厕所下将做小型化粪池,沉淀后的污染水接至业主指定管道。
3)进入现场内的所有车辆全部限速,要求控制在10km/小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抢道,占道,更不得随意停留。
(1)排水管及管件规格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壁薄厚均匀,内外光滑整洁,没有砂眼、裂纹、飞刺和疙瘩。承插口的内外径及管件应造型规矩,并有出厂合格证。镀锌管及管件内外镀锌层均匀,无锈蚀。内壁无飞刺,管件无偏扣、乱扣、方扣、丝扣不全、角度不准等现象。
1)管沟平直,管沟深度、宽度符合要求,阀门井、表井垫层、消火栓底座施工完毕。
(3)根据施工图检查管沟的座标、深度、平直度、沟底管基的密实度是否符合要求。
(4)承道承口内部及插口外部的飞刺、铸砂等预先铲除,沥青漆用喷灯或气焊烤掉,再用钢丝刷除污物。
(5)把管件稳放在规定位置,作为基准点。把铸铁管运到管沟沿线)根据铸铁管长度,确定管段工作坑位,铺管前把工作坑作好。
(7)用绳子把清扫后的管子顺到沟底,清理承插口,然后对插安装管路,将承插接口顺直定位。
(8)铸铁管稳好后,在靠边管道的两端处填土覆盖,两侧夯实,并随即用稍粗于接口间隙的干净麻绳将接口塞实,以防泥土杂物进入。
1)接口前应先在承插口内打上油麻。打油麻时将油麻拧成麻花状,其粗度比管口间隙大1.5倍。麻股由接口下方逐渐缶向上主,边塞边用捻凿依次打入间隙,捻凿被弹回表明麻已被打结实,打实的麻深度应是承口深度的1/3。
2)石棉水泥捻口可用不小于425#硅酸盐水泥,3-4级石棉,重量比为水∶石棉∶水泥=1∶3∶7.加水重量和气温有关,夏季炎热时要适当增加。
将拌好的灰由下方至上方塞入已打好油麻的承口内,塞满后用捻凿和手锤将填料捣实,按此方法逐层进行,打实为止。当灰口凹入承口2-3MM,深浅一致,同时感到有弹性,灰表面呈光亮时可认已为已打好。
(11)管道及管道支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末经处理的松土上,这道工序必须做好,并做好隐蔽记录。
施工测量首先根据业主提供的坐标点,水准点高程,建立拟建道路范围内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将测量数据报监理工程师。
(1)根据业主提供的坐标点及水准点测定拟建道路范围内坐标控制点,并在坐标控制点上测定临时控制点。且建立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必须符合精度要求。
(2)根据总平面图布置好控制桩,且控制桩不能落在建、构筑物内,并至少在两侧建立三点控制点,以便保证施工测量。
(3)做好各控制桩的保护工作,确保任何情况下不被破坏。并及时做好测量记录的整理工作和复核工作。
(4)用全站仪架设在控制点上,对准另一控制点,利用极坐标法或十字法测定各道路、控制点。
(6)所有仪器,工具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计量器具定时复验。根据IS0900l标准要求计量器具做好计量台帐。
(7)测量与复核均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及时将各项数据提供给监理人员。
对所交导线点、水准点进行现场栓桩。在附近固定物上做好栓桩标记,并填写栓桩记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有关桩位应砌筑保护,并立标牌注明“测量栓桩,注意保护”字样。
根据所交导线的等级按相应的精度要求,使用全站型光电测距仪,采用三联脚架法,在有利观测时间内进行观测,观测时各种数据参数根据当天的天气情况进行相应输入以做改正。外业测完的,及时进行成果的整理,复测成果由技术测量组作为原始技术资料存档。复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勘测、设计单位联系,协商解决。
复测后,根据施工现场测量的需要,对导线点进行加密,加密导线点应沿中线布设成等边直伸附合导线,附合在高级导线控制点上,并注意避开或减少不良影响。布设时保证前后点间通视,相邻边长比不宜超过l:3,布设时还应满足施工测量放样的需要。
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进行往返观测。复测成果由技术测量组作为原始技术资料存档。复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勘测设计单位联系,协商解决。
加密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布设在稳固的地点,两端复合联测到高级水准点上,外业观测按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密要求进行,内业处理时剔除粗差,对观测值进行精密平差。按水准路线往返测闭合差进行精密评定。
将建设方移交给施工单位的水准点(高等级水准点,布置在工地红线附近区域)作为整个工程水准的基点,采取四等水准将高程引测到施工路段的两侧及分隔带内比较合适的地方,设固定的水准点(Ⅱ级点)。要求该点均布在全线两侧,两点相间以不超出100米为宜,设置在高程桩上。当进行到施工测量时,就近利用(Ⅱ级点),这样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测量成果的精度。
2)利用控制点放出道路中心线上的施工控制点,直线米一点,曲线部分除圆点、圆缓点外每20米一点。道口中心等特殊点插入。
3)各施工控制点护桩。护桩测定后,用砼固定,以备道路施工、管线施工时使用。曲线施工时按切距法放点。
井位根据相应里程桩,在中心点上打出横断面线,在井位两侧定好方向桩。由纵向中心线与横断面方向线即可交出井位中心点。有了若干个井位标准点,附近上下游的井位还可用在中线)基层面控制
一般每10m在铺筑基层的平面四角钉高程桩,中问拉线控制。高程标志桩设在施工(铺、压)不易破坏的位置即可。
根据导线控制点和加密导线点,采用全站仪,根据设计图纸所给定的定线关系和各类参数,计算出各主要控制点的坐标,按极坐标法测设出各控制点,并使实测坐标与设计坐标较差在限差内,及时将各控制点、水准点的成果资料,连同现场点位,一并移交给施工测量人员,以满足施工测量的需要。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对路面各结构层进行位置和高程的测量复核,并填写《测量复核记录》,存档保存。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所有导线点、水准点、加密导线点和加密水准点定期进行复测,一般两个月一次。
所有测量资料,也需及时真实的进行填写,作为竣工资料编入竣工文件,并应归档保存。
本标段工程施工原则:先深后浅,以挖补填,即从路段两端开始挖土施工,可利用土方直接运至填方段用于回填。
A、根据监理工程师给出的控制网点,恢复路线中线,并测量纵横断面,计算工程数量,确定挖、填平衡量及土方调配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B、修筑、扩建进场便道和施工便道;修弃土场的施工便道,以便工程机械尽早进场。
C、低洼填筑段挖纵向、横向排水沟,必要时挖集水井汇水、抽水,以降低地下水。
D、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杂草、灌木由人工砍伐后堆放在路基之外,原地面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用推土机清除按监理工程师指定区域堆积在弃土场内。
E、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根据有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
F、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时提出开工报告。重要项目,应编路基施工网络计划。
G、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决好通讯、电力和水的供应,修建供工程使用的临时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A、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⑴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线复测工作。
⑵导线复测应采用红外线测距仪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⑶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时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⑷导线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⑹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所设护桩应牢固可靠,桩位应更于架设测量仪器,并设在施工范围以外。其它控制点也可参考此法固定。
⑴路基开发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
⑵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⑶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⑴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⑵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⑶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⑷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E、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时应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
⑴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一)表示挖方。
⑵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⑶路基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
⑷机械施工中,应在过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被碰到或丢失时应及时补上。
⑸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不挖到距坑底0.2~0.3m时,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
A、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路基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
B、施工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对取自挖方、堆土场、料场的路堤填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如设计文件提供的料场填料不足时,应自行勘查寻找。
C、挖方、堆土场和料场用作填料的土应进行下列试验项目,其试验方法按《土工试验规程》办理。
对特殊土,除进行以上试验外,还应结合对各种土定名的需要,辅以相应的专门鉴别试验,以确定其种类及处治方法。
D、使用新材料(如工业废渣等)填筑路堤时,除应按相关规范有关试验外,还应作对环卫有害成份的试验,同时提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A、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公路用地放样,由业主办理征用土地手续。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需要提出增加临时用地计划,并对增加部分进行公路用地测量,绘制用地平面图及用地划界表,送交有关单位办理拆迁及临时占用土地手续。
B、路基用地范围内的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上下水道及其它建筑,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对于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应予以适当加固:对文物石迹应妥善保护。
C、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置于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
D、在填方和借方地段的原地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出的种植土应集中堆放。填方地段在清理完地表面后,应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填方作业。
A、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路基施工时,应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做试验路段,从中选出路基施工的最佳方案指导全线施工。
B、试验路段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
C、试验所用的材料和机具应当与将来全线施工所用的材料和机具相同。通过试验来确定不同机具压实不同填料的最佳含水量、适宜的松铺厚度和相应的碾压遍数、最佳的机械配套和施工组织。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按松铺厚度30cm进行试验,以确保压实层的匀质性。
D、试验路段施工中及完成以后,应加强对有关指标的检测;完工后,应及时写出试验报告。如发现路基设计有缺陷时,应提出变更设计意见报审。
A、路基施工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并把试验检测作为主要技术手段,指导施工。
A、路基施工中,各施工层表面不应有积水,填方路堤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施工时气候状况,做成排水横坡。挖方施工中路基各层顶面的纵、横坡,应根据路堑横断面形状,路线纵坡的大小,路堑施工断面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使雨水排走。
C、当地下水位较高而设计未做出具体方案时,应采取疏导、堵截、隔离等工程措施。
D、施工过程中,当路堑或边坡内发生地下水渗流时,应根据渗流水的位置及流量大小采取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等设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将地下水排走。
E、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设施,特别是多雨地区和雨季施工更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排水沟的出口应通至桥涵进出口处;排、截水沟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沟与路堑边坡顶一侧,并予以夯实。
A、路线两侧的取土坑,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设置。取土深度可根据用土量和取土坑面积确定。取土坑应有规则的形状,坑底应设置纵、横向坡度和完整的排水系统。取土时不得使作业面积水。
B、取土坑原地面的草皮、腐殖土或其他不宜用作填料的土均应废弃、处理。如系耕地种植土,宜先挖出堆置一边备用。
C、当设计未规定取土坑位置或规定的取土坑的贮土量不能满足要求须另寻土源时,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⑴线外设置集中取土坑取土时,其土质应符合填筑路基的技术要求,同时考虑土方运输经济合理和利用沿线荒山、高地取土的可能性,力求少占农田和改地造田。
⑵沿线两侧或单侧设置取土坑时,应全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当地面横坡陡于1:10时,路侧取土坑应设在路基上侧。
沿线取土坑的坑底纵坡不宜小于0.2%,坑底除特别规定外,宜高出附近水域的常年水位或附近桥涵进水口处标高,并与路基排水系统相衔接。
取土坑坑底横坡可做成向路线外侧倾斜的单向坡,坡度为2%~3%,当取土坑坑底宽度大于6m时,可做成向中间倾斜的双向横坡,并在中部设置底宽O.4m的纵向排水沟。当坑底纵坡大于O.5%时,可以不设排水沟。
⑶编制机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综合机械流水作业程序,按不同的工程内容,指导机械施工。
⑷订机械的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机械保修的制度,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机械的作用。
⑸置临时机修厂房和机械修理场地,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按机械的数量和完好程度,恰当配备检修人员。
B、综合机械化修筑路基的机械配备,应根据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按就地取土填筑、短距离运土填筑、远距离运土填筑、就地弃土及短距离弃土等原则予以配置。
⑴就地取土填筑,如果工程不大,取土和平整工序可由平地机完成;压实和土的润湿工作,可分别由压路机和洒水车完成。机械配备数量,宜视须完成的工程量、工期和设备的能力而定。
⑵短距离取土填筑路基,宜划段分层以推土机和铲运机担任运土工作,平地机和压路机分别担任整平和压实工作。机械的配备数量,宜最大限度地满足机械产量的要求,充分的发挥机械效率。
⑶远距离取土填筑的土一般来源于取土场或路堑。宜以推土机完成挖土工序,装载机和挖掘机完成装土工序(当土质不坚时,亦可不用推土机,而直接用装土设备装土),以自卸汽车完成运土的工序。汽车数量应按装车设备能力和运距的长短而定,其余各工序可按(1)和(2)的规定办理。
低洼填筑段先降低水位后清淤,清淤深度以达到设计意图为准。清淤可用挖掘机,将淤泥装车运至弃土场或指定区域,对路床进行一定时间的晾晒,以保证填前碾压的压实度。本工程施工顺序:先深后浅,以挖补填。
桥梁附近施工前应沿公路用地两侧筑埂,在埂内挖纵、横向排水沟,沟底应保持不小于0.5%的坡度并接通出水口,沟深应保证能及时排除地面水以疏干表土。
地表疏干后,地基土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时,应清除表层不良土层,经碾压密实后在上面填筑路堤。当地面不能疏干,含水量过大无法压实时,应挖去湿土,换填好土或砂砾然后压实。也可以在湿土中掺石灰以吸收多余水分以便碾压密实。原地面为淤泥时,可抛填砂砾、碎石、片石等压、挤淤、经碾压稳定后再填路堤。
B、常水位以下路堤,宜用水稳性好、塑性指数不大于6且压缩性小、不易风化的透水性土填筑。如采用天然级配的砂砾、卵石、矿渣、石质坚硬而不易风化的片、块、碎石等,边坡不得陡于l:2,必要时可在一侧或两侧设置护道和边坡防护。
C、填料与取土:宜设置集中取土场。常水位以下路堤的施工材料,应选用矿渣、块石、砾石等水稳性良好的材料,其粒径不宜大于30cm.
2)路基施工排水必须合理安排排水路线,充分利用沿线已建和新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所有施工临时排水管、排水沟和盲沟的水流,均应引至管道或沟渠中。
A、路基分层挖、填时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能将表面筑成2~4%的横坡度,并注意纵向排水,经常平整现场,清理散落的土,以利地面排水。
B、应先修筑路基范围内的排水结构物,无条件时可与路基同步施工,利用其进行排水,并使其随施工进程逐步成型。
C、路基施工中,地面水排除困难而又无永久性管渠可利用时,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可采取移动式或固定式管道、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急流槽等。当排水流量较大时,应进行水力计算,选择合适的泄水断面和纵坡。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开挖应由下游挖向上游;要求沟底平顺,边坡修理整齐,夯拍坚实。
E、施工期长或跨越雨季的路基工程,如排水设施位于透水性土层上或有裂缝的岩层上,以及流速较大,水量集中的地段,均应采取防止渗漏、冲刷的加固措施。
A、路基施工中,若地下水严重影响路基稳定时,应立即要求设计部门提供地下排水设计。如地下水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可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B、盲沟沟槽不宜采用大放坡,宜挖直立沟加支撑支承。支撑形式可根据土质、地下水情况、槽深、开挖方法及地面荷载等因素而定。
1)采用放坡开槽施工,一般边坡1:0.67,两边留工作面宽不小于50cm。
2)挖方段施工前必须在路基范围内开挖纵横向临时排水沟。分层开挖控制好高程,当挖至路基设计标高上20cm时,采用人工施工以防超挖。
3)土石方施工采用大型土石方机械施工,运距在300m以内采用反铲挖掘机施工,并配合汽车运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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