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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济宁市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结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告诉》(以下简称《告诉》),结业生自带或商业快递(结业生档案专用邮政EMS在外)邮递的档案济宁市不予接纳。
据了解,此次济宁市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结业生档案转递承受规模为结业时未执行企业,且报到证派至“济宁市(含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济宁户籍(生源)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结业生的档案。结业时已执行企业,且报到证派至具体企业的结业生,其档案直接转递到企业或为企业处理人事代理事务的公共工作和人才服务机构。
结业时未执行企业,且报到证派至“济宁市(含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济宁户籍(生源)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结业生的档案。
【注】(1)结业时已执行用人单位,且报到证派至具体用人单位的结业生,其档案直接转递到用人单位或为用人单位处理人事代理事务的公共工作和人才服务机构。(2)结业生自带或商业快递(结业生档案专用邮政EMS在外)邮递的档案我市不予接纳。
档案由结业生户籍(生源)地点的县(县级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直接接纳,具体接纳地址请见附表。
2.会集转递的结业生档案应根据第1条标签内容树立《档案转递明细表》(excel表格方法),用于核对和回执。《档案转递明细表》应与转递的档案排序共同,并注明如下信息:
3.校园档案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校园骑缝章。报到证副本应密封在校园档案袋内,不要将报到证副本与校园档案袋并排放至机要袋或EMS封套中,不要将多份档案一起放入一个机要袋或EMS封套中。每份档案应附资料清单。关于延期转递的档案,应在档案转递单上注明结业年份、延期原因等信息。
4.经过EMS邮递的,应将校园档案袋装入专门制造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EMS封套,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校园骑缝章(注:为防止邮递单号与档案信息不共同的状况,请在快递单上注明结业校园称号和结业生名字)。
请每年7月1日—8月31日会集经过专人送达或机要交通方法转递结业生档案,尽可能的防止分批或零星转递。已与邮政部分签署协议的院校,可采用“邮政EMS规范快递”方法转递。转递档案时,请提早将《档案转递明细表》电子版发至接纳单位邮箱(详见附表),档案由专人送达的也能够现场复制,以便接纳单位核验,并及时向校园反应接档状况。
1.专人送达方法:请提早1-2天电话预定,校园工作人员须带着介绍信和2份《档案转递明细表》(盖章)。
2.机要交通或邮政EMS规范快递方法:同一院校转递的档案少于10份,可单份邮递;多于10份(含),为防止接档紊乱,请必须整箱(包)会集邮递,并在外包装粘贴一张机要单或EMS快递单,注明院校称号和档案数量,包裹内须附2份《档案转递明细表》(盖章)。
若报到证派至“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也可邮递至户籍地点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影响往后手续的处理。(济宁人社)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