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手机综合app官网版
自己购买了2013年8月9日至2014年8月8日的天平车损险(包含涉水险)。 2013年9月13日,暴雨致自己小轿车内严峻浸水,经保险公司人员勘查后,第二天车被拖至4S店,修东西的人进行拆检后告诉自己及保险公司,有必要进行以下修补:1.车内烘干及清洗;2.替换气囊模块;3.替换机油机滤;4.替换因雨水浸泡而生锈的线.其它易霉变的部件等。而保险公司只许诺承当前3项的修补。关于第4项,修补人员从专业的视点提出线束生锈会引起该部分电路触摸不稳定,影响轿车内部相关电路电气功能,存在很显着的安全危险危险,假如不替换,4S店是不承当这方面的质量保证的。自己以为,因雨水浸泡形成车内线束生锈显着应视为车辆保险合同中的车辆丢失部分,何况修东西的人已理解精确地提出该部分的质量上的问题,而保险公司仍不管现实,依照所谓的“内部规则”来定损,回绝该部分的理赔,显着违反了自己购买的天平车损险合同的规则。 从车辆呈现事端至自己在此申述现已快过去一个月了,因自己与保险公司屡次交涉无果,无法凭借贵栏目渠道,盼能得到满足答复和公正处理。万分感谢!